「情牽億載 愛比金城」101年臺南市政府集團結婚自6月1日起至6月6日止受理報名
刊登日期:2012/4/16 下午 02:42: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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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顧民國100年,於建國百年暨臺南市合併升格元年推波助瀾下掀起一片結婚熱潮,不僅登記結婚的新人對數大幅激增,就連原訂100對名額的臺南市政府集團結婚報名作業也在報名開跑後不到2天的時間就額滿。今(101)年,臺南市政府以『情牽億載 愛比金城』為本屆集團結婚的主題,期望延續去年結婚的熱潮,歡迎本市所有有意結婚的新人於9月29日(星期六)下午14時於億載金城共結連理。
為此,臺南市政府民政局特與台南市攝影商業公會訂於6月1日至6月4日合作舉辦「2012年臺南市結婚用品博覽會」為集團結婚暖身。屆時民政局將派員至會場受理集團結婚報名事宜,有意參加集團結婚之新人可前往報名。
101年集團結婚自6月1日起受理報名,期限至6月6日止:
一、 6月1日(星期五)至6月4日(星期一)每日上午10時至下午5時於「2012年臺南市結婚用品博覽會」(地點:德安百貨10樓,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三段360號)現場受理報名。
二、 6月5日(星期二)至6月6日(星期三)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,於本府民政局宗教禮俗科(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8樓)受理報名。
報名日期自6月1日起至6月6日止,不限對數,歡迎本市有意結婚之新人備齊下列文件踴躍報名,相關活動表件可於下方檔案區下載:
1. 報名表1份,黏貼男女雙方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、照片(須符合新式身分證格式),簽名並加蓋男女雙方印章。
2. 男女雙方身分證正本(正本驗後發還)。
3. 男女雙方戶口名簿正、影本各1份(正本驗後發還)。
4. 結婚書約1份。
5. 男女雙方戶籍皆未設籍於臺南市者,須另附工作證明,以證明在臺南市工作。
6. 年齡未滿20歲者,應繳法定代理人同意書1份。
7. 外籍人士須附單身證明(此文件需翻譯成中文且同時經我駐外館處驗證)。
8. 可委託他人代理報名,惟須備齊相關報名資料並於報名表後填具委託書,受託人亦須攜帶身分證正本供驗證。
民政局提醒新人,報名時請備妥上述文件以利作業,如有缺漏一律不予受理;另為配合活動籌備時程,務必於上開期限內報名,逾期亦不予受理。本次活動邀請新人舉行聯合婚禮,共享溫馨浪漫的婚禮,市府也歡迎所有市民屆時一同前來逗熱鬧、沾喜氣。
發稿人:民政局宗教禮俗科 王怡青 06-2991111#707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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